商丘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信息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市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16】69号)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总结,现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狠抓落实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受理、督促和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层层有落实。市城乡规划局主要领导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亲自协调研究实际问题,及时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完善制度,明确责任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我局认真坚持和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等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局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开展。2016年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召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2次。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网站,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及时公开与社会公众和用地单位密切相关的信息,适时更新公布机构管理职能、内设机构以及领导分工等方面的信息,遇有变动和调整及时对外发布。今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5余条【其中廉政专题24条、规划公示80项、工作动态91条】;
二是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规定的范围、规定的程序对重大规划成果、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规划审批等情况依法予以规划公示,给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畅通和及时有效;
三是认真推进行风热线公开发布,每月行风热线栏目进行直播,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现场解决的当场给予解决;对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我们及时记录收集,组织相关人员对问题进行调查、论证,并通过行风热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通过该栏目我们及时、准确发布了权威信息,对公众关切的问题及时做出回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严格内部保密审查的执行,我局严格遵守“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涉密的不公开、公开的不涉密”的原则,明确了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2016年内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五是按照市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在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对局系统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年度部门预决算进行及时公开公示;
六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6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1件(其中网上受理为 8件,申请人以信件的方式申请13件),同意政府信息公开为21件,按照要求答复完毕21件,答复依申请信息公开以书面当场答复、答复书邮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要求期限内进行了答复,没有超期超时的现象。
截至目前,我局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也未产生减免情况;
七是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发生任何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
2016年,在市信息公开办领导的精心指导和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全市规划系统各部门的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仍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还存在内容不够全、深度不够等问题;二是由于工作人员力量薄弱、网站更新缓慢等原因,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三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2017年度工作打算
2017年,我们将对照存在问题,按照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的理念落实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信息公开查找、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按程序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信息公开认识。根据我局实际情况,通过举办培训、考察交流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局机关及二级机构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增强我市规划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
(四)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公开氛围。收集、整理和宣传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指导工作的作用,积极营造政府信息公开氛围,为公民、法人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信息公开服务;
(五)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商丘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商丘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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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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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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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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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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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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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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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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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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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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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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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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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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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1 |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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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8 |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3 |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1 |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1 |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1 |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1 |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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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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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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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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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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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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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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