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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自然资源规划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01-27 09:10:4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本文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由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市局)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0

19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0

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6

22

0

行政强制

10

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7

4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 

 0

0

 0

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7

0

0

0

0

 0

3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7

0

0

0

0

0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1

1

0

4

0

0

0

0

0

5

0

0

0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等。结合以上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严格按照省厅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保证网络公开为主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推介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扩大信息覆盖面。

三是规范程序,严格发布。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避免互相推诿、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

四是加大培训,提升质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充分重视信息公开,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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